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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有什么不同吗
释义
    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区别于是否执行相关法律行为。
    法律执行的结果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执行,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适用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定性,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
    2、权威性,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3、被动性,司法过程的启动总是以具体案件的发生为前提,在大多数案件中,司法活动必须由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启动;
    4、独立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也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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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