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执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有:执行的合法性。执行标的的有限性。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协助执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就体现了以上原则。 一、如何行使探望权强制执行的具体操作步骤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以下方式: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 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 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二、别人欠条向法院起诉有用吗 有欠条到法院起诉是有用的。 第一、通过法院裁判定纷止争,确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比如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几日内还款; 第二、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支付金钱债务义务的,可以起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合法获得的利益; 第三、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直接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成为执行标的; 第四、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采取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等方式来约束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三、迟延履行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迟延履行金的法律规定有: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因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时,法院裁定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属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是在民事执行的司法实践中一种特定的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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