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兼具无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
释义 |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但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已取消该限制。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设立一人公司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设立一人公司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公司债务; 2、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独资的性质,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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