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仲裁委员会上班时间是早8:30,晚17:00。具体时间段如下: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下午是一点到五点。不同地区的仲裁委上班时间不同,具体可以到当地仲裁委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