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核和核准的顺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顺序应是编制、审核、复核、核准。 编制是指对文件或表格的编写制作人员;审核是指对上述的编制的文件进行审理核对;复核是指再次对审核后文件进行重复审理核对;核准是指对复核后的文件给予核对批准。一般核准后就可归档正式分发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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