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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算是侵犯生命权
释义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也很多侵犯方式,有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猥亵、拘禁等等;还有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方式:殴打、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搜查身体等等;还有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乘坐公交车在车上受伤、做电梯被困等等。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把侵犯人身权利作为违法细则的独立部分,与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财产权利等相区分。
    1、暴力行为
    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
    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这是国家赔偿法的概括式规定,是指国家赔偿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侵犯生命权即意味着造成死亡,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生活费。国家对死亡公民的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两者的总额不得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应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以保证死者生前有法定义务抚养的亲属生存所必须的基本物质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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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