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 诉讼费包括: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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