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评议程序 |
释义 | 低保评议程序包括: 1、申请受理; 2、上户调查; 3、民主评议; 4、初步审核; 5、委托审批。对各村上报的低保户逐村逐户进行审核审批,逐一说明理由,对重点难点问题重新组织上户核查; 6、上报备案; 7、抽查公示。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因病致贫对象。主要指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医药费每年在3万元以上或造成全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常年困难、其子女都未成年的特困家庭; 2、因残致贫对象。主要指一、二级重度残疾造成全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子女都未成年,而且在家务农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3、因年老体弱致贫对象。主要指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生活常年困难的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和无子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病人需常年护理的特困家庭; 4、特困儿童.在校学生无监护人或监护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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