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方将某财产移转给债权人以作为担保,履行责任后财产必须归还,未履行时债权人可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时质权一并转移。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某项财产的占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当债务人履行完毕责任时,质押的财产必须归还。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责任,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同时也一并转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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