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首和坦白的区别: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3、主要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综上所述,任何自首的犯罪主体,在投案之后都必须交代的是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得将其他人的过错承揽在自己身上,否则不能减刑。坦白可以节省案件审理的时间,而立功可以抓捕其他的犯罪主体,故此都是满足在最后量刑时做减刑处罚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