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税费怎么算呢 |
释义 | 1.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2.买卖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一、商品房交易税费如何计算 1.契税:首房建筑面积90㎡以下,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计算缴纳;90-144㎡,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144㎡以上,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3%计算缴纳。第二次购房或者以上,不管面积多大,一律按照3%计算缴纳。 2.营业税:普通住宅房未满5年,按照全额营业税的5.6%计算;普通住宅满5年,建筑面积144㎡以下无营业税,144㎡以上有差额营业税(现在过户价-以前房屋购买价=AA*5.6%=差额营业税)。 3.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4.产权证印花税:金额为每本5元。 5.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6.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50%收费。 二、商品房买卖欺诈如何处理 目前来说,法律对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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