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个人参保证明:可登录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查询服务”——选择“下载表单”——选择“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下载打印。 2、个人缴费明细:可登录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查询服务”——选择“下载表单”——选择“参保人查询、打印 社保缴费记录 清单”,下载打印。 3、单位缴费证明:可登录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信息查询”——选择“单位信息查询”——选择“打印社会保险缴交证明”,输入起止时间,下载打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