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考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是考生进入考场或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时必须使用的证件之一,如不慎丢失应及时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补办身份证或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具体步骤为: 1、发现身份证丢失时第一时间应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公安机关有可能在失物招领中寻找是否有人捡拾到丢失的身份证; 2、携带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公安派出所会在重大考试前预留加急办理临时证件的绿色通道,到达派出所后及时与办事员表明来意即可加急办理,最快速度整个办理过程只需要10分钟即可。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注意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5、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2、缴纳证件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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