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答题我国民诉法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诉法规定了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即在特定情况下,法官和其他审判人员(包括法院工作人员、当事人代理人等)应当主动回避审判工作,以保证审判公正。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回避审判:(一)他本人或者他近亲属是诉讼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他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三)他本人或者他近亲属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纠纷,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他曾经担任过当事人的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或者协助人员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规定:“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员回避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员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审判:(一)本人或者近亲属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二)本人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三)本人或者近亲属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前后因果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本人曾经担任过案件的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或者协助人员的。” 总之,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因个人利益和情感影响审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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