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代民法上家长对子女人身之支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现代民法中,家长对子女的人身支配权已经受到限制。法律规定了家长应当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和尊重子女的人格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健康,尊重其人格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有侵害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子女有权要求纠正;情况严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的,依照情节轻重,给予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家长应当尊重子女的人身权利,不得进行虐待、伤害等行为。如果家长侵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子女可以要求纠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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