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家庭中,如何保证孩子的教育公平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军婚家庭中,为了保证孩子的教育公平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有一方军人因公牺牲、致残或因公疾病牵连妻子不能正常工作,子女在教育上享有优待政策。其次,任一方军人在现役服役期间,其子女可享受军队院校和部队学校的入学优惠政策。最后,若军婚双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分居,应协商妥善安排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证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学生在受义务教育阶段、接受义务教育基本保障政策的限定范围内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优抚和抚恤,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在就读学校内享受教科书、课本、文具等学习用品的基本供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五条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军事训练相结合,为部队建设和国家发展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为军人、军属和现役士兵子女提供适合他们特点和需要的教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障法》第十六条 军人子女享用义务教育、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优惠政策;准许军人子女在常规高中学业等方面享受照顾,做到公正、公平。 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院校招生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参军入伍的考生,其父母在现役部队任职、服役并入伍前满3年;烈士、殉职军人的子女,其监护人员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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