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表单位参加比赛受伤算工伤吗 算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根据 劳动法 律法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因此,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可以视同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而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伤。 此外,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因此,本案中,张某在足球赛中受伤,可以说是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特定的工作原因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 的基本条件。但如果单位事后以该集体活动内容与工作无关,或并非强制员工必须参加为由拒绝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可以向当地工会或人社部门求助。本案中,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最终达成共识,认为张某参加比赛是单位临时安排的一项工作,应认定为工伤。市总工会将处理意见告知张某所在 公司 ,公司当即表示为张某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职工发生意外伤害,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有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到 劳动仲裁 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