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适龄生育有助于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倡适龄婚育,应从多方面着手: 1.应加强宣传倡导,着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婚育氛围。 2.建议缩短教育年限,实行更为灵活的学制安排。 3.应加强各方支持力量,鼓励适龄婚育。 4.应加强生育支持配套政策衔接,鼓励最佳生育年龄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