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核算分公司所得税怎么报税? |
释义 | 1、独立核算分公司(即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非法人机构)在增值税征管上是一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 2、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 3、首先去银行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以后就只需要在网上申报他会自动在银行扣款,所以你要保证那个扣税账号有足够的钱来扣款。 4、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国税局),不管是否有无收入,都必须申报,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 5、企业所得税的话是实行季度预缴的,(因为你询问的是增值税,所以我想你的企业所得税应该也是在国税交)一般也是季度后的月份15号前(4月15、7月15等)。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流程 1、独立核算分公司(即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非法人机构)在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方面是保持一致的,均在其营业地当地缴纳增值税: 2、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单独计算缴纳,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即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 3、首先去银行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以后就只需要在网上申报他会自动在银行扣款,所以要保证那个扣税账号有足够的钱扣款 4、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不管是否有无收入,都必须申报,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 5、企业所得税是实行季度预缴。 一、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什么?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有独立的管理组织形式,有一定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开展业务活动,能够与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独立核算损益,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有完整的会计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情况下,上级分配一定数额的营运资金从事经营活动,所有收入全部上缴,所有费用报销给上级。它们不单独计算损益,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以便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分支机构通常是非独立会计机构。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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