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事务所设立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2、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等。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简称国资所),是指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国家需要设立的,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法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 2、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伙协议以合伙方的名义共同出资设立的,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对债务承担无限和连带责任的律师事务所; 3、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上述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一个环节,因为当事人请律师的任何手续,都是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因此,律师在为你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就可以找律师事务所解决,这样要比找某个律师解决问题有把握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