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
释义 | 现在没有晚婚假。 自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晚婚晚育假已经废止,只是对合法生育的夫妻,给予延长产假和护理假待遇。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出台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重新作出修订,取消“晚婚晚育”字样,也取消了原规定的晚婚晚育的奖励。按照国家的规定,婚假时间为3天。但由于政府鼓励人们实行计划生育而出台的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极大部分地方性法规都对婚假作出奖励性的调整,可自行在网上查阅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上面的条款对婚假作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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