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地市级以上奖励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设立的,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奖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成立以科学技术专家、学者为主的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十四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