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增加妻子或丈天的名字 且接去建变办理史名手续如果想加上丈夫/妻子的名字,需携带资料如下: 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带好材料直接去住建委办理更名手续。 费用:90元。 二、增加直系亲属为产权人走买卖过户程序具体流程: 1、审核:限购城市要看受赠人是否具有“购房资质”; 2、公证: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公证; 3、缴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缴税; 4、换房本:到建委换新房本。 所需费用: 1、契税:网签价×3%;印花税:网签价×0.1%; 2、公证费:80元;换房本手续费:80元。 三、加上非直系亲属、非夫妻的名字(相当于将部分份额转让给另一个人)具体流程:按照正常买卖房屋流程不涉及资金简单3步 1.宙核:看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质”: 2、公证: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公证; 3、缴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缴税; 4、换房本:到建委换新房本。 所需费用: 1、契税:网签价×1-3%; 2、个税(未满五唯一):差额×20%; 3、营业税(未满两年):全额×5.6%。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