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务员工资的支出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两个方面。中央财政用于支付中央行政机关和在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地方财政则主要用于支付当地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虽然纳税人通过纳税间接参与了公务员工资的支付,但不能简单地将公务员工资视为纳税人的钱。一方面,公务员的工资并非完全由纳税人支付,也有其他财政收入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公务员的工资并不属于国家所有,而是作为其职业报酬的合法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于依法享受特殊津贴、补贴或者津补贴的公务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