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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凭证是什么
释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哪些情形房屋不能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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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