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齐全,买卖协议双方签字,村社签章; (2)完税证明,买卖双方为本经济合作社证明; (3)收款收条,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4)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有哪些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