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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没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没能力抚养孩子的可以进行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对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离婚后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致使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对子女的监护权。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变更作出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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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