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
释义 | 损坏公共财物的处理如下: 1、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2、情节恶劣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