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有义务赡养妹妹吗 |
释义 | 只有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姐姐才有抚养妹妹的义务。 一、不抚养孙子是否能要孙子赡养 不抚养孙子能要孙子赡养。如果子女已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外孙子女来尽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的物质和生活帮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和孙子。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母亲死后孩子该由谁抚养? 母亲死后孩子应该由父亲抚养,父亲也死亡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母亲去世抚养权归谁 母亲去世抚养权归父亲,具体如下: 1、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 2、但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 3、另外,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和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和姐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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