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审计程序的要求是:1、关注项目正式立项时的各项准备工作;2、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应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并作好会议记录;3、应注意控制施工现场的设计、增项与减项等。4、审计组成员应深入施工现场;5、审计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确定审计结果;6、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