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公积金逐年提取还贷的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结。注:每年办理一次,全年每月1-15日到相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住房公积金在外地可买房子吗 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公d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的手续。住房公积金,绑定银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业务网点办理绑定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此外,租房也是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以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要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三、辞职后如何取公积金? 辞职后领取公积金流程: 1、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进行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由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然后出具提取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