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一、劳动法规定怎样扣罚员工 单位罚款违法。从2008.1.15起国务院已经废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从此企业单位不得对劳动者进行罚款、记过、警告、留厂察看、开除等行政处罚,否则违法。 二、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