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释义
    举报内容包括: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二)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的;
    (四)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五)未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六)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
    (七)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或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
    (八)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九)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十)其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对举报人累计奖励。具体为:
    (一)对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奖励。
    (二)对采取限产停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决定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1000元-4000元奖励。
    (三)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追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什么?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污染环境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而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以至于影响人类健康的生产活动或生物生存的现象。
    环境污染有哪些
    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为: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保法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故意污染环境的惩罚性赔偿是哪些?
    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目前还并未有明确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等具体规范。司法实践中也只有个别案例开始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其适用范围和赔偿标准还都尚不明确。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有哪些规定呢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
    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韩运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5: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