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在哪些的情况下赔偿呢 |
释义 | 一、交强险在哪些的情况下赔偿呢 1、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符合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可以使用交强险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醉酒和酒后是不同的,就算酒后驾车,但没有达到醉酒的程度,那么三者物损是及人伤,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可以赔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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