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年来,我会受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委托,先後组织了20起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总结出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和对策。 一、积极、慎重的做好特别清算工作的必要性: (一)正确看待招商引资与资本退出的关系; (二)特别清算的需求量不容忽视; (三)不能及时对企业进行清算,已成为外商投诉的重点之一; (四)效益分析: )改善投资环境; 2)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3)可强化外企协会的服务职能; 2、经济效益: )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2)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增加外企协会的业务收入。 二、二十件案例情况统计表(略) 三、问题 审批机关处理特别清算事务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谁是适格的审批机关; (二)谁是适格的受托组织部门; (三)清算委员会人选及组成; (四)程式中的疑、难问题; 四、对策: (一)省级外经贸审批机关是特别清算适格的组织机关; 、符合法律、法规; 2、利於打消外国投资者的顾虑; 3、利於提高清算的品质; (二)外企协会组织特别清算的可行性: 、可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效率; 2、符合法律规定; 3、符合机构的性质; 4、具有网路、人员优势。 (三)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