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房不入住,物业费一般也要全额交付。物业服务企业已按合同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若业主仅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支持。即使房屋空置未使用,也需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法律分析 新房未入住时,通常也需要支付全部物业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或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换句话说,即使房屋闲置未使用,也必须支付物业费用。业主不能以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付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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