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入股成立公司可以吗 |
释义 | 只要土地是有价值的,就可以入股成立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土地这种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土地除外。对作为出资的土地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一、股东认缴出资注销多久到位 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设立公司时怎么缴纳出资 设立公司时缴纳出资的方式:股东既可可以认缴出资也可以实缴出资,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在出资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投资么 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投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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