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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保险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释义
    设立保险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2、审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筹建,申请人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4、开业申请,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设立条件的,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5,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6、登记,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风险提示:申请时应当提交的材料:1、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3、筹建方案;4、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6、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立保险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设立保险公司机构的程序如下: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2、筹建《保险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正式设立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4、设立登记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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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