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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的复印件有效吗
释义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传来证据由于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播,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和失实。因此,就其证明力而言,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原始证据要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传来证据形成在案件事实的最初阶段,其证明力就要比经过流转的原件更具有证明力。
    一、合同复印件有效吗?
    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内容和形式没有法律所禁止的情形,合同也有效。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收据扫描件有效吗?
    收据扫描件属于复印件,如果对该扫描件认可无异议的,则该扫描件有效。收据复印件能够与原件相核对的,经核对无误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无法与原件核对,但对方当事人认可该收条,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认定收条有效;无原件核对,对方当事人亦不认可,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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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3: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