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 1、交通事故应该到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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