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试行本是文牍传播方式之一。指制发机关认为文件内容尚不成熟,需通过一段试行时期,以便总结经验,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而公布的文件。试行本一般在文件的标题后面都标有“(试行)”或“(试行草案)”的字样。它多用于条例、办法、规章和制度等法规性文件。试行本也具有实际效力。试行期一般不宜过长,试行期结束,有了正式文件后,试行本便随之失去效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