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装品牌托管经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简单明了。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代为经营品牌,但需要支付预付费用。受托人需要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当然,受托人也有权获得报酬。 法律分析 服装品牌托管经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代为经营该服装品牌,但须承担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的义务;而受托人需承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的义务等,但有权获得报酬。 改进后的版本: 服装品牌托管经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代为经营该服装品牌,但须承担预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的义务。受托人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的义务,但有权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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