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红斑狼疮肾病,保险公司的理由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然而,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依据合同条款、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2.《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状况、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事实,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十)被保险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没有明知患有重大疾病。”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红斑狼疮肾病时,必须判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是否已经明知患有该疾病,并在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同时,说明拒绝理赔的合法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