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律师分析: 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由于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严重不足,所以下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中,黑龙江省不执行,所以哈尔滨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22%,个人是8%。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 工伤保险: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失业保险:自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8%-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001年1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比例缴存,职工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比例缴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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