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上市条件需发改委审查 |
释义 | 证监会表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经协商一致,对主板和中小板首发企业提交用于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的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的材料包括: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环评批复、土地预审意见、节能评估文件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文件的复印件单行本一份。 证监会要求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上述要求,在报送预先披露材料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市场消息称,证监会近日明确,钢铁等九大受限行业再融资需要征求发改委的意见,房地产企业再融资需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这九大受限行业分别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型锻造件。 一、上市公司融资新政推出的背景是什么? 再融资新政令融资难度增加,从而减少了融资量,这有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另外,新政令资本市场的炒作逻辑发生重大变化。从投资逻辑上讲,再融资新政对以往市场热衷于炒作并购、重组类题材的投资方式将起到很大的抑制作用,价值投资与理性投资将会发放异彩。 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自201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须调整。突出表现在: 1、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过度融资倾向。 2、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3、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证监会还表示,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下一步,将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在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流程是什么 (一)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三)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四)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的有关规定参照前述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所述内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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