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宪法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一,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第二,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在国家机关内部,无论是实行合议制的国家机关,还是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国家机关,在作出决策和决定时,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民主集中制。 一、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有哪些 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有: 1.国家权力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3.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4.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和派出机关。 5.国家军事机关:管理国家军事事务。 6.国家金融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有何不同 需要具体分析,从两方面比较而言,一、制定的机关不同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规。二、效力不同。1、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2、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的效力,但高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3、地方性法规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2条第1、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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