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的“六位一体”的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六大保护”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