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 4、批发业,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住宿业、信息传输业、餐饮业,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邮政业,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物业管理,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总而言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综合认定,并结合小微企业的具体行业特点来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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