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什么情况下应当补充鉴定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司法鉴定机构 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第三十二条补充鉴定可以由原 司法鉴定人 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 司法鉴定文书 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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