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产后是否可以后悔嘛 |
释义 | 一般来说,不可以反悔。继承人在放弃遗产继承并公证时,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神志不清可能会被认定为无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如没有受胁迫等),形式合法,那么公证就是有效的,不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章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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